汕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汕尾市政府合同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政府合同管理可参照本办法执行。第三十五条本办法由汕尾市司法局负责解释,试行3年,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一键获取广东省政策资料

一键获取广东省政策资料

广东省招商引资

  • 招商政策

    招商政策

    立即咨询
  • 注册公司

    注册公司

    立即咨询
  • 产业扶持

    产业扶持

    立即咨询
  • 惠企政策

    惠企政策

    立即咨询

电话咨询

400-166-3656

立即咨询,获取广东省招商引资优惠政策

园区招商引资,享专项产业发展扶持政策

免费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