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市医疗保障局关于公布2025年珠海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基数上下限的通知(珠医保〔2024〕104号)
各区政府(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降低制造业成本推动制造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粤办函〔2023〕302号)、《珠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珠海市基本医疗保险办法的通知》(珠府〔2024〕57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就2025年珠海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含生育保险,下同)缴费基数上下限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2025年2月起,珠海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基数上下限按照2022年广东省第二类片区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7577元计算,即缴费上限为22731元/月,缴费下限为4546元/月。二、2025年1月珠海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基数上下限继续按照2024年公布的标准执行。三、执行期间,国家、省关于缴费基数有新规定的,另行发文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