茂名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茂名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的通知

各区、县级市人民政各区、县级市人民政各区、县级市人民政府以及各经济功能区管委会要对各行政区域内的永久基本农田保护任务负责。同时按照谁保护、谁受益的原则,适度提高管护和建设永久基本农田的集体经济组织与农户的补贴额度,整合各类涉农资金向对承担永久基本农田保护任务较重区域倾斜。第24条全面提升耕地质量逐步把永久基本农田全部建成高标准农田,通过田块平整与适当归并、灌排设施建设、修建田间道路、土壤改良与障碍因素消除、电力设施配套等工程,将全市永久基本农田范围内的零散耕地、中低产田改造成“田成方、路相通、渠相连、旱能灌、涝能排”的高标准农田,解决耕地碎片化,调整美化农业生态布局,提高农田灌溉保证率,提升粮食综合生产能力。健全高标准农田长效管护机制,各区、县级市必须建管比重,建立高标准农田工程质量+建后管护与保险相结合的良性互动机制,保障粮食生产能力。第25条增强和发挥耕地生态功能、景观作用构建耕地与各类生态用地相融合的生态保护格局,将鉴江、小东江、黄华江、袂花江两侧集中连片耕地作为城市生态廊道、生态斑块重要组成部分,强化耕地在调节气候、维持生态系统多样性、涵养水源等方面的生态功能,严格控制各类开发活动对耕地的占用和扰动。加强对无序农业开发造成的侵蚀坡地的治理,稳步推进25度以上陡坡地退耕还林,实施坡改梯等水土流失防治措施。融合农业与乡村文化,充分展现田野风光,重点保护传统特色农业与体现冼夫人历史文化的农业自然风貌,传承发扬茂名农耕文化,推动发展高州、信宜水果特色产业,融合田野风光与亚热带果林景观,打造茂名农田风光与林果交织特色风貌。探索现代化农业新模式,在不破坏土壤耕作层和控制污染源的前提下,通过农业+生态、农业+休闲观光、农业+文化体育等形式,实现农业与其他产业兼容发展。第三节加强农业空间管控第26条农田保护区用途管制农田保护区重点用于粮食生产,原则上严禁开发建设活动,符合法定条件的重点项目难以避让永久基本农田的,必须进行严格论证并按照有关要求调整补划。农田保护区内鼓励开展高标准农田建设、永久基本农田集中连片整治等整治活动,提高永久基本农田质量。农田保护区限制转变为林地、湿地、水域等用途。农田保护区限制准入农业设施建设用地,农业设施建设用地选址确实无法避让农田保护区内的永久基本农田的,允许占用少量、零星的永久基本农田。农业设施建设用地不再使用的,必须恢复原用途。农田保护区应有序退出违法违规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的用途,并限期恢复种植条件,规划期间确实不能恢复种植条件的,经多部门联合论证,允许保留现状用途,但不得扩大面积,并补划相同数量、相当质量的永久基本农田。第27条村庄建设区用途管制允许宅基地、农村公共服务设施、交通市政基础设施、农产品加工仓储、农家乐、民宿、创意办公、休闲农业、乡村旅游配套设施等农村生产、生活相关的用途。各项村庄建设用地和各类配套设施用地应优先利用闲置地和荒废地,尽量少占耕地,新增建设用地应符合人均村庄建设用地规模和范围相关要求。宅基地建设应依法落实“一户一宅”要求,遵守地方宅基地建设标准;公共服务设施应严格按照公共服务设施建设相关标准和布局要求进行建设。原则上禁止大型工业园区、大型商业商务酒店开发等大规模城镇建设用途。逐步退出对村民生产、生活有负面影响的生产、开发活动以及违法建设。第28条一般农业区用途管制一般农业区内的耕地优先用于粮食和棉、油、糖、蔬菜等农产品生产。允许利用农村本地资源开展农产品初加工、发展休闲观光旅游而必须的配套设施建设。允许农业设施建设用地准入,不需落实占补平衡,使用后必须恢复原用途。在不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和生态保护红线、不突破国土空间规划建设用地指标等约束条件、符合用途管制要求、不破坏生态环境和乡村风貌的前提下,安排少量建设用地,可视作符合国土空间规划。一般农业区中的永久基本农田储备耕地在补划为永久基本农田前,按照一般耕地管理和使用,并及时进行补充更新。重大建设项目或整改补划永久基本农田的,可直接在永久基本农田储备耕地中进行补划。严格控制农业设施建设用地转化为非农建设用地。有序退出一般农业区内破坏、污染耕地的开发生产活动;违法违规占用耕地的用途;零星的建设用地等用途,并限期恢复种植条件,规划期间确实不能恢复种植条件的,允许保留现状用途,但不得扩大面积。第29条林业发展区用途管制鼓励实施生态修复工程,提升生态环境质量。林业发展区内的经济林地鼓励推行集约经营、农林复合经营,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合理安排各类生产活动,最大限度地挖掘林地生产力。林业发展区内的各种开发建设活动应做好选址论证,严格控制建筑规模与开发强度,严格风貌管控,确保生态安全和生态服务质量不降低。严格限制农业开发占用林业发展区,在不涉及林地和水域,并符合相关规划的前提下,经评估有利于提升生态功能的,可开展土地整治新增耕地。严格控制征占用林业发展区中的丰产优质用材林、木本粮油林、生物质能源林培育基地等重要林地,在符合相关规划的前提下,允许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和城乡建设用地准入,从严控制商业性经营设施建设用地准入,限制勘查、开采矿藏和其他项目用地准入。有序退出原有的各种不符合生态保护要求的生产、开发活动,以及违法违规的现状建设用途。第四节推进美丽宜居乡村建设第30条分类引导村庄发展顺应村庄发展规律和演变趋势,加强村庄发展的分类引导,按照集聚提升类、特色保护类、城郊融合类分类发展,因地制宜推进乡村振兴。集聚提升类村庄,作为城镇基础设施向乡村延伸、公共服务向乡村覆盖的中心节点,规划配置具有一定辐射范围、规模适度的配套公共基础设施。城郊融合类村庄,在形态上保留村庄的风貌特色,发展农产品供给、农耕体验、休闲旅游等农旅融合产业。特色保护类村庄,在保护原有村庄格局、风貌与尊重乡村风俗习惯基础上,发展特色旅游与特色产业,加快改善和提升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推动特色村庄的经济社会效益提升,提升村庄自我发展能力。第31条加快推进美丽宜居村建设持续推进美丽宜居村建设。规划期内村域内现有水面、水质得到有效保护,河道水质全面达到环境功能区划要求;完善基础设施,配置污水处理、垃圾资源化、农村厕所等环保基础设施及公共服务设施,建设达到美丽宜居村标准。第32条持续推进特色精品村建设以“一村一品”为指引,着力推进村庄文化特色、生态建设、景观风貌和产业发展等村庄现代化和美化提升,形成设施完善、产业兴旺、生态良好、环境优美、魅力独特的精品村。第五节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第33条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推动农业发展由增产导向转为提质导向,构建“2+2+2+1”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着力保障粮食作物、水产养殖及畜牧养殖用地供给,做强以粮食作物和畜牧养殖为代表的基础产业;优化林果业用地及水产养殖用地空间,提质发展以林果业和水产养殖为主的优势产业;完善耕地进出平衡机制,做优以南药和茶桑为代表的特色产业;发挥农村各类建设用地及农用地空间潜力,培育壮大休闲农业、加工农业、设施农业、观光农业、智慧农业和生态农业等关联产业,提升农业生产空间优势。第34条塑造特色农业生产空间立足茂名资源禀赋、产业发展基础以及未来发展方向,紧紧围绕“五棵树一条鱼一桌菜”,即荔枝、龙眼、化橘红、沉香、三华李“五棵树”、罗非鱼“一条鱼”和高凉菜“一桌菜”,优化基础产业、优势产业、特色产业的地理布局和发展方向布局,建成优质稻米产业保护区、“菜篮子”保障基地、优质水果产业带和亚热带水果高效发展区、水产优势特色产业集群、道地南药优势产区、高凉菜系品牌基地,进一步做强现代农业产业发展平台,打造国家级特色现代农业产业基地。第六节支撑城乡融合高质量发展第35条统筹配置城乡资源畅通土地要素流动,盘活存量集体建设用地,推进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优化城乡发展用地供给。探索农村宅基地所有权、资格权、使用权三权分置改革实现形式,完善农民闲置宅基地再利用和闲置农房政策,全面提高乡村生产、生活、生态建设水平。第36条推动城乡融合平台与项目建设打造城乡产业协同发展片区。挖掘近郊区城乡建设用地及工业园区发展潜力,集中打造城乡产业协同发展片区,推动园、镇、村产业空间和基础设施一体化建设,打造城乡融合发展主阵地。统筹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空间。以农业为依托延伸产业链条,推进农业品种培优、品质提升、品牌打造和标准化流程生产。引导农产品深加工、物流仓储等产业向县级政府驻地镇、重点乡镇、产业园区及物流节点集聚,推进农产品初加工、休闲旅游、产地直销等产业,在村庄区位优势区域合理布局、适度集中,保障农产品加工流通电子商务等新产业新业态用地需求。同时,培育并推动省级特色小镇建设,打造集聚特色产业、特色文化的小镇生态圈,推动特色小镇建设提质,辐射带动周边村庄,培植成为城乡融合发展的主要支撑点。第37条加强城乡公共服务均等化建设加强以县城为核心、以建制镇、中心村为节点的公共服务设施网络体系建设,逐步消除城乡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水平差距,引导生产要素在城乡间的合理流动。以中心村为核心营造便利舒适的乡村生活圈,提高各类设施与村居的交通连接度,合理配置乡村社区生活圈内教育、医疗、养老、文化等各类公共服务设施,打造配套均衡多元的服务单元。优先保障旅游发展条件较好的镇、村对建设用地的需求,完善旅游公共服务设施体系,发挥农旅融合的示范作用。第38条加快城乡基础设施一体化建设统筹推进城乡基础设施布局和共建共享,加快乡村基础设施提档升级,实现城乡基础设施统一规划、统一建设、统一管护。加快“四好农村路”建设,加强城乡交通运输连接。完善区(市)物流园、乡镇物流站和村级物流点三级物流网络。加快推进农产品冷藏保鲜设施建设,着力完善市、县、镇、村四级冷链保鲜设施建设体系。加强城乡污染物收运处理体系,因地制宜统筹处置城乡垃圾与废水。统筹推进镇村集中供水设施及配套管网建设。加快推进相关区域农村水利设施提升和电网升级改造,推进数字乡村建设。第六章塑造和谐共生的生态空间深入贯彻生态文明理念,以保障和维护生态功能为主线,构建“一屏四廊多点”陆海生态安全格局。推进自然保护地体系建设,实施差异化管控。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塑造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生态空间。第一节构建“一屏四廊多点”陆海生态安全格局第39条生态安全格局目标推进绿美茂名生态建设,以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为基本原则,坚持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坚决守住自然生态安全边界,坚定不移走绿色高质量发展之路,严格落实生态保护红线制度,确保生态空间得到有效管控,生态质量与生态服务保障能力明显提升。统筹推进陆地海洋以及流域上下游生态系统的保护,增强自然生态系统的完整性、连通性与稳定性,实现生态环境多目标协同发展,保障区域生态安全。第40条构建陆海生态安全格局构建“一屏四廊多点”陆海生态系统保护格局,实现生态空间互为连通,建设多功能生态网络。重点保护广东云开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等自然保护地,加强水土保持及生物多样性维护功能,筑牢北部云开大山-云雾山生态屏障;打造鉴江、沙琅江-袂花江、罗江及滨海生态廊道,增强全市生态安全与水源供给保障能力;进一步加强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自然公园等重要生态节点建设。专栏:陆海生态安全格局1.一屏:北部云开大山-云雾山生态屏障。2.四廊:鉴江、沙琅江-袂花江、罗江及滨海生态廊道。3.多点: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自然公园等重要生态节点。第二节构建自然保护地体系第41条规划体系构建坚持严格保护,世代传承的原则,牢固树立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的生态文明理念,推进各类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形成以国家公园为主体、自然保护区为基础、各类自然公园为补充的自然保护地体系,确保重要自然生态系统、自然遗迹、自然景观和生物多样性得到系统性保护。第42条自然保护地管控要求自然保护地均纳入生态保护红线,自然保护区实行分区管控,自然公园原则上按自然保护区一般控制区管理。全市核心保护区及一般控制区严格按照《自然资源部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做好自然保护区范围及功能分区优化调整前期有关工作的函》(自然资函〔2020〕71号)及《自然资源部生态环境部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加强生态保护红线管理的通知(试行)》(自然资发〔2022〕142号)等的管控要求进行管控。对于未纳入生态保护红线的自然保护地,在进行开发建设活动时应遵守相关规定。第三节生态保护红线划定与管控第43条生态保护红线类型陆域生态保护红线主要包括水土保持、生物多样性维护、红树林、重要滩涂及浅海水域、海岸防护物理防护极重要区等。相关海洋生态保护红线主要包括珍稀濒危物种分布区、重要渔业资源产卵场、重要滩涂及浅海水域、海岸防护物理防护极重要区等。第44条生态保护红线管控生态保护红线内,自然保护地核心保护区原则上禁止人为活动,其他区域严格禁止开发性、生产性建设活动。生态保护红线内、自然保护地核心保护区外,在符合现行法律法规的前提下,除国家重大项目外,仅允许对生态功能不造成破坏的有限人为活动,严禁开展与其主导功能定位不相符合的开发利用活动。禁止新增围填海。生态保护红线一经划定,未经批准,不得擅自调整,但因自然保护地发生调整的,生态保护红线相应调整。详细管控要求按自然资源部《生态保护红线管理办法》(自然资源空间规划函[2020]234号)及自然资源部生态环境部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加强生态保护红线管理的通知(试行)》进行管控。第四节生态空间管控第45条生态保护区生态保护区管控:原则上按禁止开发区域的要求进行管理,实行国土空间准入正(负)面清单管理制度,严禁任何不符合主体功能定位的开发活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占用或改变原国土用途,鼓励按照规划开展维护、修复和提升生态功能的活动。因国家重大战略资源勘察需要,在不影响主体功能定位的前提下,经依法批准后予以安排。禁止新增建设占用生态保护红线,严格控制生态保护区内原有的村庄、居住用地及其他建设用地随意扩展和改建,并根据实际发展需要逐步引导退出。禁止农业开发占用生态保护红线内的生态空间,生态保护红线内已有的农业用地逐步退出机制,恢复生态用途。第46条生态控制区生态控制区管控:原则上按限制开发区域的要求进行管理,限制各类新增加的开发建设行为以及种植、养殖活动,不得擅自改变岸线、地形地貌及其他自然生态环境原有状态。在对生态环境不产生破坏的前提下,陆域可适度开展观光、旅游、科研、教育等活动;海域及海岛周边可适度开展不改变海域自然属性的用海活动,确需改变部分海域自然属性开发利用的,需按程序调整保留区的功能。第五节提升生态产品价值第47条制定自然资源资产价值核算机制按照国家、省相关部署,建立全市生态产品分类体系和生态产品目录,开展生态产品信息普查。构建各市(区)生态产品总值和特定地域单元特色生态产品价值评价体系。根据省确定的生态产品核算规范,推进全市生态产品价值核算标准化和核算成果应用。第48条拓展生态产品价值实现路径依托自然资源专项调查,开展生态产品调查监测,建立价值评价体系,完善自然资源要素价格形成机制,建立健全充分反映市场供求和资源稀缺程度、体现生态价值和环境损害成本的资源价格机制,推进生态产业化。发挥政府引导和市场配置作用,打通“两山”转化通道,实现生态资源资本化、产业发展再升级。开展碳汇及耕地占补平衡、耕地进出平衡、海岸线占补等指标交易,探索森林覆盖率指标交易。强化城乡联动,鼓励城市企业进入适宜地区从事生态产品价值的经营开发。开展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试点,打造一批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示范基地。第49条完善生态保护补偿制度细化并落实生态保护红线内人为活动退出和补偿的具体办法。稳妥推进自然保护地核心保护区内居民、耕地、矿业权有序退出,加快研究制定和实施有序退出的补偿办法。通过设立符合实际需要的生态公益岗位等方式,对主要提供生态产品地区的居民实施生态补偿。依托全域水系纵横的本底条件和北部多条水系源头区的生态区位,探索构建小流域及跨流域的生态补偿机制,鼓励受益地区和保护地区通过园区共建、资金补偿、产业扶持等多种形式开展横向生态保护补偿。完善市场化多元化生态保护补偿机制。第50条构筑森林城市生态系统立足“滨海绿城”的国家森林城市发展理念,构建以市区为中心,下辖城镇为单元的小型森林城市群,营造“林中有城、城中有林”的森林城市风貌,打造“森城花叶茂,林秀粤西名”的城市名片。通过建立城市生态圈,修复沿海防护林带,构建东北部生态屏障区,发展中西部特色商品林区,推动重点林业生态工程建设等绿化行动,构筑市域森林城市生态系统,持续改善生态环境。第51条提升生态系统服务价值积极提升生态系统服务价值。持续推进国土绿化行动,实施森林质量精准提升工程,加强森林抚育和森林经营,大力培育珍贵树种、大径林,谋划建设一批药用林,经济果林等经济林基地;推进残次林改造提升,规模化整合生态资源,增强森林生态系统气候调节功能。优化植物群落结构,构建以乔木为主的立体植物群落结构,提升生态系统水土保持价值和生物多样性。推进湿地公园建设,加强旅游资源开发与利用,提升生态系统文化景观价值。第六节生物多样性保护第52条构建生物多样性保护体系推进生物多样性保护优先区和鉴江生态廊道、沙琅江-袂花江生态廊道、罗江生态廊道、滨海生态廊道及小东江生态廊道等的建设,完善监测体系和风险防控体系,加强动植物及其栖息地保护,特别是加强中华穿山甲等珍希濒危物种保护,全面维护生态系统多样性、物种多样性和生物遗传多样性。第53条加强生物多样性监测体系建设开展全市重点野生动植物资源本底调查,加强珍稀濒危野生动植物及其栖息地监测,开展生物多样性动态评估。第54条加强生物安全风险防控完善外来物种入侵防范和应对措施,建立外来入侵物种监测预警及风险管理机制,制定外来入侵物种名录,加强宣传教育。重点加强松林线虫病、红火蚁、薇甘菊等重大林业有害生物的防治。第55条加强生态保护监管推动建立健全生态保护红线监管制度,开展生态保护红线生态环境和人类活动本底调查,核定生态保护红线生态功能基线水平。加强生态保护红线面积、功能、性质和管理实施情况的监控,开展生态保护红线监测预警。完善生物多样性调查、观测和评估标准体系。建立健全转基因生物自然生态风险评价、检测监测和安全控制技术体系,提升生物技术环境安全监管能力,适时制定生物多样性保护战略与行动计划。第七章营造和谐宜居的城镇空间加快推进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进一步优化城镇空间格局与职能体系,严管城镇开发边界,破解城乡二元结构,促进城乡融合发展和高质量发展,为城乡居民共同富裕提供国土空间支撑。第一节优化城镇结构与职能体系第56条优化城镇空间结构遵循“两轴—两个圈层”城市布局,积极引导城镇空间集聚发展,构建“一核三带五区,多层级网络状”城镇空间发展格局。建设中心城区“一城四点”的带状组团式城市,突出区域性产业龙头地位和区域服务中心职能,增强中心城市的吸引力和凝聚力,提高在粤西的城市首位度。优化南部城镇发展带、中心组团发展带与鉴江发展带三条城市发展轴线。南部城镇发展带,串联化州市、北组团以及沙琅镇,轴线向东可与阳江市协调对接,向西与湛江市城镇空间格局协调对接,通过南部城镇发展轴推动湛茂区域一体化;中心组团发展带,为向海发展的主要轴线,串联北中东南组团,进一步提升中心城区、高新区、滨海新区等重点发展区的城镇功能,与阳江、湛江共同形成区域新的沿海增长极;鉴江发展带,北延至重要生态区,南部至空港新城,进一步提升区域综合交通运输能力与联动能力,推动区域协同发展。引导市域城镇发展五区差异化发展,东北部山区和东南部丘陵城镇发展区以协同优化生态格局为重点,突出生态保育;西部台地城镇发展区和中南部城镇密集发展区对接湛江城镇发展区,打造湛茂都市圈新的增长点;北部河谷城镇发展区向南联动中南部城镇密集发展区,做优历史人文资源和山水田园特色的全域旅游。打造“中心城市—县级中心城市—县级一般城市—重点镇(中心镇、专业镇)—一般镇(样板墟、普通圩镇)”的多层级网络化的城镇格局。专栏:城镇空间发展格局1.一核:茂名中心城区,由“北组团、南组团、东组团、中组团”组成。2.三带:南部城镇发展带,串联化州市、北组团以及沙琅镇;中心组团发展带,为向海发展的主要轴线,串联北中东南组团;鉴江发展带,北延至重要生态区,南部至空港新城。3.五区:中南部城镇密集区、北部河谷城镇发展区、东南部丘陵城镇发展区、西部台地城镇发展区和东北部山区城镇发展区。4.多层级网络状:“中心城市—县级中心城市—县级一般城市—重点镇(中心镇、专业镇)—一般镇(样板墟、普通圩镇)”的多层级城镇职能体系。表7-1市域城镇发展区一览表五大发展区发展模式发展策略重点发展区域中南部城镇密集区集聚型城镇化加快就地城镇化,吸引来自市域其他地区和市外区域的人口集聚中心城区各组团、化州城区、高州城区、临空经济区等北部河谷城镇发展区城乡联动充分利用历史人文资源和山水田园特色,发展全域旅游,以第三产业带动城镇化发展,促进公共服务均等化,推进就近就地城镇化信宜城区、镇隆镇、大井镇等东南部丘陵城镇发展区重点区域带动强化中心镇、特色镇的发展,积极吸引人口和产业集聚沙琅镇、罗坑镇、根子镇等西部台地城镇发展区均质城镇化以农业为主,重点发展资源型工业、农林副产品加工业、无污染工业和旅游业合江镇、文楼镇、官桥镇等东北部山区城镇发展区生态保育稳定人口规模,鼓励人口向重点镇集聚;积极盘活存量用地空间,优化城镇空间品质;激活收缩城镇,保障城镇健康发展钱排镇、长坡镇、合水镇等第57条优化城镇职能分工加强县级中心城市与县级一般城市和各镇节点连接,形成由“中心城市—县级中心城市—县级一般城市—重点镇(中心镇、专业镇)—一般镇(样板墟、普通圩镇)”组成的城镇体系职能等级结构。表7-2市域城镇职能结构一览表城市等级城镇数量(个)城镇名称中心城市1中心城区县级中心城市3高州市、信宜市、化州市县级一般城市4沙琅镇、钱排镇、长坡镇、合江镇重点镇(中心镇、专业镇)17林头镇、鳌头镇、观珠镇、马踏镇、镇隆镇、北界镇、池洞镇、怀乡镇、合水镇、石鼓镇、分界镇、大井镇、平定镇、那务镇、中垌镇、杨梅镇、官桥镇一般镇(样板墟、普通圩镇)52同庆镇、文楼镇、新安镇、江湖镇、良光镇、长岐镇、笪桥镇、播扬镇、林尘镇、宝圩镇、丽岗镇、东岸镇、曹江镇、大坡镇、根子镇、古丁镇、荷花镇、荷塘镇、马贵镇、南塘镇、平山镇、沙田镇、深镇镇、石板镇、泗水镇、潭头镇、谢鸡镇、新垌镇、云潭镇、镇江镇、金垌镇、贵子镇、洪冠镇、大成镇、平塘镇、思贺镇、新宝镇、茶山镇、山阁镇、岭门镇、树仔镇、麻岗镇、霞洞镇、那霍镇、黄岭镇、罗坑镇、望夫镇、小良镇、金塘镇、丁堡镇、白石镇、水口镇表7-3市域城镇职能指引一览表名称职能分类职能特点中心城市中心城区综合型茂南:城乡融合发展示范区电白:宜居宜业宜游滨海城市的先行区县级中心城市高州城区综合型全国乡村振兴示范县信宜城区综合型全国生态保护与建设示范区,生态发展区现代活力之城化州城区综合型粤西空港门户,特色产业强市县级一般城市钱排镇综合型以旅游业、商贸服务业、农副产品加工为主,风力发电、小水电为辅的粤西旅游名镇,带动信宜东部山区发展、吸引湾区游客西进的“信宜门户”沙琅镇综合型电白区城市建设和经济活动的主要区域,重要的能源、化工基地,交通枢纽和物流中心合江镇综合型以丝绸产业为主,其他农副产品、商贸、旅游为辅的县域副中心长坡镇综合型产业聚集新区、历史文化名镇、全域旅游示范、生态宜居家园重点镇(中心镇、专业镇)茂南区鳌头镇综合型重要的能源、化工基地,交通枢纽和物流中心电白区林头镇综合型茂名农产品生产及农业科技创新基地,电白中部商品集散中心马踏镇工贸型粤西地区重要制锁基地,茂名市区农产品集散地及物流中心观珠镇农业型构建以高铁为依托的旅游重点镇,形成以沉香、温泉为特色的养生养老基地,打造以沉香文化为主题的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区信宜市镇隆镇综合型广东省中心镇,广东省历史文化名镇,信宜市南部门户,辐射信宜南部边界各镇的区域消费休闲中心,重点发展旅游业和商贸集散业北界镇旅游型粤西旅游名镇,承载文旅产业延伸至西部片区,信宜重要的养殖基地,以温泉度假、乡村旅游业为主,养殖业为辅池洞镇旅游型依托山水文化资源推进在业和旅游融合发展服务功能,信宜农副食品供应基地合水镇综合型重点发展农副产品加工(玉脆李)、矿产开发、小水电、风力发电为主、农业旅游为辅怀乡镇综合型带动信宜中部发展、服务周边乡镇群众的支撑点高州市石鼓镇综合型高州市西南部重要的交通、金融、制造业中心分界镇综合型荔枝生产示范基地,外向型加工业、先进制造业、农业旅游业协调发展中心城镇大井镇农业型高州市重要“三高”农业生产基地化州市平定镇综合型以制造加工业为主,“三高”农业为辅那务镇工贸型建材、木材加工、蚕茧、龙眼加工为主的加工业基地中垌镇工贸型以水泥建材为主,现代特色农业生产基地杨梅镇农业型以商贸业、“三高”农业、金属加工业为主,茂湛航空产业新城官桥镇农贸型茂名市化橘红特色资源规模化产业化发展的绿色食品加工基地第二节城镇空间管控第58条城镇发展区1.城镇开发边界内管控集中建设区管控:采用“详细规划+规划许可”的方式进行管理,对城镇建设用地的总体和单项指标进行严格控制,实施规划用途管制与开发许可制度,并加强与水体保护线、绿地系统线、基础设施建设控制线、历史文化保护线等的协同管制。弹性发展区管控:采用“详细规划+规划许可”的方式进行管理,在不突破规划城镇建设用地规模的前提下,城镇建设用地布局可在城镇弹性发展范围内进行调整,同时相应核减城镇集中建设区用地规模。特别用途区管控:原则上禁止任何城镇集中建设行为,实施建设用地总量控制,不得新增城镇建设用地。区内涉及的山体水体保护地应分别纳入山体水体保护地名录专项规划,严格控制区内建设行为,采用“详细规划+规划许可+名录管理”的方式进行管制,同时明确准入项目类型,对建设行为进行严格管制。2.城镇开发边界外管控不得进行城镇集中建设,不得设立各类开发区,严格控制政府投资的城镇基础设施资金投入。城镇开发边界外的村庄建设、独立选址的点状和线性工程项目,应符合有关国土空间规划和用途管制要求。主要采用“总体规划+专项规划”的方式进行管理。第三节现代化产业与空间布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聚力夯实制造业当家根基,树牢“大抓产业、抓大产业”工作导向,以建设制造强市为目标,以改革创新为动力,加快促进支柱产业延链补链强链,打造高标准发展平台,营造良好发展环境,不断提升产业竞争力,在建设以实体经济为支撑的现代化产业体系上取得更大突破,在新的高度挺起茂名商质量发展的产业“脊梁”。第59条构建现代化产业体系聚力抓大产业、大平台、大项目、大企业、大环境,培育绿色化工、新材料、新能源三大战略性支柱产业,壮大农产品与食品加工、生物医药与健康等特色优势产业,持续引进高新电子、装备制造、矿产加工等先进制造业,推动制造业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动力变革,加快构建现代化产业体系。做大做强绿色化工支柱产业。坚持全市“一盘棋”高标准规划布局绿色化工产业,推动茂南区、高新区、滨海新区三大绿色石化产业主阵地形成差异化和互补性发展。依托茂名石化炼油转型升级及乙烯提质改造、东华能源(茂名)烷烃资源综合利用、茂名南海新材料丙烯腈产业链等重点项目,打造炼化一体化和轻烃综合利用并举的绿色化工产业集群,发展以聚丙烯、碳纤维、复合材料为核心的特性新材料产业,壮大聚乙烯、环氧乙烷、聚丙烯及环保橡胶油等高端产品生产规模,延伸醇醚、锂离子电池电解液溶剂(碳酸乙烯酯、碳酸二甲酯)等高附加值项目,打造具有全球竞争力的绿色化工产业链,进一步实现产品高端化、资源节约化、生产清洁化。推动优势产业转型升级。以茂名石化转型升级为契机,牵引全市石化产业加快转型升级。推动建筑、农产品与食品加工、矿产资源加工、特色轻工、装备制造与金属加工等优势产业“数改智转”,从粗加工向研发和销售两端延伸,实施一批产品迭代、技术更新项目。全产业链打造“五裸树一条鱼一桌菜”,提升农产品加工附加价值,打造水产、林果和现代食品产业集群;建设高岭土产业园,支持建设华南钛谷产业基地;培育打造服装、皮革、智能家电和珠宝加工产业集群;打造石化专用设备基地,大力发展金属加工产业;加快建筑业绿色智能转型,做强总部经济,以智能建造与建筑工业化协同为抓手,抢占建筑业未来发展新高地。布局塑造战略性新兴产业。以新能源、生物医药与健康、汽车零部件制造、数字与信息、安全应急与环保等五大战略性新兴产业为主攻方向。新能源产业重点发展氢能、储能和智能电网。生物医药与健康产业重点发展岭南特色中药材种植养殖及中药饮片加工,发挥茂名石化产业优势,延伸产业链打造原料药生产基地。汽车零部件制造产业重点以南方国际汽车产业园为载体发展汽车模具零部件生产、度旧机动车拆解和零部件再制造业,加快建设汽车电子项目,带动汽车电子应用产业集群化发展。数字与信息产业重点发展新一代电子与信息、数字创意、软件与信息技术服务业。安全应急与环保产业重点发展安全应急监测、预誉仪器装备制造和环保治污装备制造。第60条构建“两圈两轴,三片多点”的产业空间按照“城市定位一功能分区一产业集聚一项目建设”发展逻辑落实产业空间规划布局,以有效管用的规划引领平台科学建设、有序开发。强化国土空间规划底线管控作用,加快划定工业用地控制线,有效保障工业用地空间。加快构建以承接产业有序转移主平台及产业转移合作园为核心、县域产业为支点的高效联动产业格局。构建“两圈两轴,三片多点”的产业空间格局。1.“两圈”,发挥融合发展圈和一体化发展圈内两区与四个经济功能区优势,引领全市产业高质量发展。茂南区要利用“城乡要素兼备”“工农同步发展”的条件,打造以城带乡、以工补农效益明显的城乡融合发展示范区。电白区处在“两轴—两个圈层”城市布局重要节点,分布项目多、要素供给多,要在与城市同频共振中相向而行,做服务和融入全市大局的表率、建设宜居宜业宜游滨海城市的先行区。高新区锚定科创新城定位,激活“隔墙效应”,与茂名石化协同发展,发挥工业发展主力军作用,积极发展精细化工与新材料、生物医药与健康、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装备制造及新能源汽车等产业。滨海新区锚定港湾新城定位,立足绿色化工“底色”,重点发展滨海新区重点发展绿色化工、能源仓储、粮油加工、港口物流“四大临港产业”,打造新材料、新能源基地,建设茂名经济新的增长极。水东湾新城锚定临港商务区定位,做好“生态修复、交通可达、产业配套”三篇文章,依托面海拥湾的独特地理优势,重点发展临港商务、滨海旅游、医疗康养、智慧产业四大特色产业集群,打造南海国家级滨海旅游度假区、总部经济集聚区。临空经济区锚定空港新城定位,聚焦临空特色,立足优势产业,提升航空指向性,重点发展航空制造、综合物流、现代农业与食品、生物医药产业、电子信息、精密仪器与设备、现代服务业等七大产业。2.“两轴”,构建南北中央发展轴与东西滨海发展轴构建南北—东西发展轴主骨架,打造核心区向外辐射主通道,串联产业核心与市域各县域内特色产业节点,为各级经济功能区、产业园区和产业集聚区提供“海陆空”立体物流大通道,深度融入周边区域产业发展。3.“三片”,县域振兴发展特色产业高州市、化州市和信宜市依托现有产业基础和资源禀赋,聚焦发展具有地方特色的主导产业,建实建强产业园区,形成产业集群,推动县域振兴。高州市优化升级农产品加工,重点培植医药健康、轻工纺织、和金属制造产业。化州市优化升级医药健康产业,重点培植临空产业、特色现代农业、文化旅游和矿产加工产业。信宜市优化升级矿产资源加工,重点培植生态环保、装备制造、食品药品和旅游康养产业。4.“多点”,以县域范围内省级产业园区为核心,串联县域范围内各类产业园区和产业集聚区。专栏:产业空间格局1.两圈:融合发展圈和一体化发展圈(含中心城区和四大平台)。2.两轴:南北中央发展轴与东西滨海发展轴。3.三片:高州市、化州市和信宜市。4.多点:县域范围内各类产业园区和产业集聚区。第四节居住空间与公共服务第61条建立健全可持续、可负担的住房供应体系统筹居住空间布局与交通枢纽建设、就业岗位分布、公共服务配套在空间上的协调发展。制定差异化住房布局引导政策,有序引导主城区新增住房建设,逐步完善外围城区及中心镇的居住功能,结合人口变化合理把握居住用地供应时序和节奏。鼓励农村居民进城入镇,适度保留农村居民点。人才住房应主要分布于高教职教发展片区和各产业发展平台。突出住房居住功能,坚持以保障和改善民生为优先导向,满足合理住房需求,维护社会公平,实现住有所居。完善市场配置和政府保障相结合的住房供应体系,以政府为主提供基本住房保障,以市场为主满足多样性住房需求,建立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充分盘活空置存量资源,提供有针对性住宅产品,优化住房供应结构。提高保障性住房供应比例,提高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供应比例,适度提高租赁住房供应比例,满足多层次、多样化的住房需求。第62条分类指引构建产城协同住房空间格局中心城区:鼓励通过微改造和局部更新改善居住环境。鼓励中小套型住房建设,引导多种类型住宅产品混合布局,鼓励存量中小套型住房向租赁住房转化,提高租赁住房及人才住房比例,吸引青年人才,提升中心城区的活力及发展动力。县域中心:在就业岗位较为集中的地区按照产城融和的原则,优化规划新增用地布局,增加人才住房供应,多途径提供多样化住宅产品,引导保障性住区向就业中心、交通站点以及公共服务中心集聚,方便居民生活和出行。外围城镇:进一步完善中心镇居住用地布局,在服务新增就业,提升交通服务水平和完善公共服务设施的基础上,适度配置居住用地。限制一般镇新增居住用地规模。第63条多渠道建设保障性安居工程到2035年基本形成以公共租赁住房为核心、棚户区改造稳定健康推进、兼顾共有产权住房和人才公寓的住房保障体系。覆盖城镇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新就业无房职工、落户城镇的农业转移人口以及稳定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第64条完善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构建“市中心城区—县中心城区—重点镇—一般镇”4级公共服务体系。茂名市中心城区级公共中心是以承担茂名市域乃至湛茂区域公共服务职能为主,主要有茂南综合型主中心、共青河新城综合型主中心。县中心城区级公共中心以承担县域公共服务职能为主,主要包括高州城区综合公共中心、化州城区综合公共中心、信宜城区综合公共中心。重点镇级公共中心是指位于重点镇或中心镇、相对独立完整的、综合型的公共中心。一般镇级公共中心,建设30分钟城乡融合生活圈。合理安排行政村级(组团)服务中心,各镇依托集聚型中心村补齐组团级设施,覆盖周围村镇。保障自然村基本民生保障设施全覆盖。第65条公共服务设施布局指引面向基本公共服务全覆盖,结合居住人口分布、重要设施建设、慢行交通体系完善,打造15分钟宜居宜业宜游社区生活圈。构建全面覆盖与公平共享的设施服务体系,完善高等级优质资源布局。提供满足全年龄段不同人群需求的公共服务保障。教育科研设施:逐步提高高等教育水平;整合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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